壹、現地勘查評選時間:
114年8月14日、15日、18日
貳、評選地點:
入選及優秀案件現地。
參、評選辦法:
(一)聯繫專家評選團進行現勘階段之審核時間確認與進行現勘。
(二)經入選之個案,聯繫建築師或設計師或建設公司前往參選作品現場,進行建築設計說明及回覆評審之提問。
(三)評審團依據現勘實況,淘汰不符合其評選原則之作品。
(四)執行團隊準備決審相關文件資料,規劃總決選之專家評選團會議。
114年8月14日、15日、18日
入選及優秀案件現地。
(一)聯繫專家評選團進行現勘階段之審核時間確認與進行現勘。
(二)經入選之個案,聯繫建築師或設計師或建設公司前往參選作品現場,進行建築設計說明及回覆評審之提問。
(三)評審團依據現勘實況,淘汰不符合其評選原則之作品。
(四)執行團隊準備決審相關文件資料,規劃總決選之專家評選團會議。